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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有时候你觉得自己终生难忘的事情转眼就成了云烟,而有时候你觉得已经淡去的印记只不过被时光灰尘所覆盖,风一吹,就宛如伤痕般清晰可见。

这个故事不是杜撰的小说,所以我没法将和他的初遇描绘得生动而有趣。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宿命。很多不可思议的经历,很多没法解释的感情,我都喜欢用这两个字。

从小到大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被人拉耳朵,可是高二时候的班主任偏偏对这个动作情有独钟。

我忍过一次,看在她是孕妇的份上,只是狠狠拍掉了她的手。

但是那天下午我逃课去网吧正打到关键时刻,耳朵突然揪心地疼,我转过脸,就看见她那张恨得咬牙切齿的脸,走,带我去见你家长!

我是欠你钱了,还是勾引你老公了,你这么跟我过不去?我挣脱掉她的魔爪,不耐烦地吐了一口烟圈。

你……她有点结巴,你看你哪里像个高中生,你妈把你生出来真是作孽!还给你取了这么名字,你真是一点都不知道念恩!

关你屁事!在咬牙切齿地说完这四个字以后,我就飞一样跑出了网吧,任凭她在后面喊得声嘶力竭也没偏一下脑袋。

其实有什么呢,不过是想在放产假之前确保省里的高级教师的评定万无一失。

十七岁,我已经懂得看清了许多事情背后的功利。

最恨就是像这样,摆出苦口婆心拯救苍生的模样,自以为比圣母还要光辉普照。

因为说到底,我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女,我无非是不怎么爱上课而已,但是成绩却一直在年级的前十名,从未有过例外。

也是因为这样,我不怎么把老师放在眼里。就像古语说的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一样。我自认为做的不错,也就不喜欢他们再来指手画脚。

在估计已经跑出班主任的视线之后,我才终于气喘吁吁地回过头朝身后看了一眼。

结果刚一回头,就有一只手重重地搭上了我的肩膀。

若不是彼时华灯初上,人潮涌动,我一定会把他当成气若游丝的鬼魂好不容易捉了一个替身。稳了稳心神,我上下打量他,干嘛啊,拿开你的蹄子!

如果说十五中有名的集美貌与智慧并重的萧念恩也有弱点,那么就只有一条,对不管是老的还是嫩的,只要是帅哥都没有啥免疫力。

虽然表面上我绝不可能像个小花痴似的眼泛桃心,但态度会立刻一百八十度大逆转。

尤其是当他一边喘着气,一边微笑着自我介绍说,同学你好,我叫叶楚歌,想问你的Q号时,我也立刻牵起嘴角。原来他刚刚也在网吧,看见我把劲舞团玩得出神入化,当时对我的崇拜就犹如江水滔滔,一发不可收拾。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收下你这个徒弟了。我乐滋滋地想伸手去拍他的肩膀,结果脚跟都踮起来还是有点吃力。

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叶楚歌,还一起吃了一顿烧烤,名曰拜师宴。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他注意我已经不是三两天,而且他天使般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恶魔的心。因为我哪里会想到,他比《十七岁的天空》里的麻辣教师保剑锋更会玩花招。

三下五除二就把我耍的团团转,直到第二天班主任站在讲台上一脸抱歉地说,因为要提前休产假,所以学校安排了新的代课老师,而当熟悉的身影昂首挺胸个地走进来的时候,我的脑袋顿时炸开了花,终于明白什么叫做阴魂不散,什么叫做阴沟里翻船。


更新时间:2024-09-11 23: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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