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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帮助陈无恙的心愿太强烈,以至于用力过猛,被两三个青年男子连人带门往里扯,导致脚踝磕在阶梯上,崴了。

应庚宜接到电话至附近的奶茶店,盯着肿起来的那个包,神色变幻莫测,最后难掩失望。

他不傻,在我四处搜集陈无恙的八卦消息时,他已然猜到我此举为了谁。毕竟陈无恙的确有一张任谁见了都无法轻易忘怀的模子,以及从骨子里透出的放纵不羁,这是激发少女荷尔蒙的利器。

可应庚宜只猜到其一,不知其二。

其二是,17岁的我在沙漠里迷路,差点干涸而死,是陈无恙伸出了援手。

当年陈无恙因为志愿被父亲更改也离家出走,与我抵达同片沙漠,不料遭遇罕见风暴,与进沙漠的同伴走散迷了方向。但他比我高两级,年纪长我两岁,生活常识足够,进沙漠前装了几罐子的水也不嫌重,直到遇见落难的我。

陈无恙将其中一罐大方地分给了我,还守在昏昏欲睡的我身边,直到救援队出现。

告别之际,陈无恙的背包坏了一个角,露出P大的录取通知书信封。[他们不是同级吗怎么提前那么多收到通知书]后来千方百计打听才得知他的专业,这才奋起直追想要来到他在的地方。

“不都说吗?一段好的感情,会指引我走向更美的地方。”

以我当初的学习水平,连看一眼P大的背影都不敢,何曾幻想过有天能走在它的校园路上,看黄叶飘飘散散?若不是陈无恙,我根本没有废寝忘食的动力,将来,或许就成为世人所不齿的纨绔千金。

话落,应庚宜指了指我冒得老高的脚,“你走的这条路看起来也没有多美丽。”

被戳到痛处的我气鼓鼓轰他走,“你懂什么?不受点伤怎么显得我难能可贵?怎能叫万里长征?”然后应庚宜真走了。

他将崴了脚的我独自扔在奶茶店,转身的姿态潇洒恣意。那从容不迫的步子有频率地响起,像为了示威而吹起的号角,响在耳朵里,气得我浑身发抖。

没想十分钟后,应庚宜的身影又远远出现,还带回一瓶消肿的药酒。

奶茶店透亮的灯光下,人来人往探视的目光中,男孩默不作声弯腰,用棉花蘸了药酒替我擦。须臾,我浮躁的心莫名平静。

陈无恙竟然记得我。

事情发生后的某天,上大课,他冲进阶梯教室说,苏意想请我吃饭,感谢我的路见不平。

借着这顿饭的机会,我迅速与陈无恙二人熟悉起来,休息时间便不再和宿舍的姐妹逛街去图书馆,而是跟着他俩逛周边的小城小镇。

苏意喜欢旅行,陈无恙也是。

那年暑假,陈无恙提议去热辣辣的重庆爬山吃火锅,顺便叫上了我。我属于特别懒的类型,可为了不给陈无恙掉链子,我特意为爬山买了一套装备,还做了重庆的相关攻略。

我做好了一切准备,但我始终没摆正自己的位置。

我们去的那座山海拔不算特别高,有座看起来不太结石的吊桥。苏意不敢往前走,陈无恙第一时间发现她的忐忑,逗着笑着将她牵了过去。可他没发现我在望向深渊时同样打颤的双腿,最后我跪着爬着摸索过了桥,还被他两当作玩笑。

无可厚非。

对陈无恙来说,苏意是捧在心头的肉,我不过是对他拔刀相助的一侠客。

侠客都敢当,还怕区区一吊桥?


更新时间:2024-09-11 23: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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