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全本

第1章我出生的那年百河湾的水退了九丈,一块石碑立在了河床,

上面记载了我出生的年月日,甚至还有时,同时也记载了我的死期!按照石碑上所言,

我活不过二十,村里人都说我是河蟒转世,是来历人劫的,二十年后劫满,我就能化形成龙。

关于河蟒的传说,在百河湾流传了千年,说是它身长百尺,披七色,头生独角,

每到百河湾发水时它就会兴风作浪,吃人吃牲畜。也正是因为这个传说,

我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要不是收养我的师傅德高望重,

估计我刚被捡到的时候就被溺死了。说起师傅,他真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奇才,

一身的风水堪舆之术无人能比,人称江爷。至于我,随了师傅的姓,叫江流生,

寓意是百河湾所生,希望我能得到百河湾的庇护,健康快乐的活下去。师傅也对我很好,

但他从来不教我风水秘术,甚至他看风水时都在躲着我,就像是怕我学会了他的本事。

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我十五,我记得那年旱灾,百河湾的水突然干了,

那河床之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纹,村民的地是颗粒无收。眼见大家就要渴死饿死了,

那块石碑突然出现在了河床,就像是自己从地里冒出来的一样。好事的村民猜测了起来,

说大旱都是因为我,因为我离开了百河、历人劫,导致河神发怒,要大旱三年。

随后他们集结在了一起,把我绑了起来,要烧死在河床祭天。

那天我体会到了一生难忘的恐惧,熊熊烈火在干柴下燃烧,

烤的我的皮肤像是有一万根针在扎。师傅为了救下我,也为了平息众怒,

他用自己随身所带的弯刀剁掉了自己的小指,说他可以保证旱灾绝对不是因为我,

而且他会用秘法请天降雨。村民们虽然放过了我,但仍然不依不饶,最后把我吊在了村口,

说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再把我放下来。那时我的心里被仇恨占满,

发誓总有一天会让他们好看,而师傅安慰了我很久,让我不要记恨村民,

还说他们都是我的恩人。我非常的不理解,但师傅也没有细说,他让我挺上三天,

三天之后会有一场大雨。就这样,我在烈日下暴晒了三天三夜,

要不是村里的傻子给我喂水拿吃的,估计我早就死了。三天后师傅的话应验了,

一场大雨突然袭来,把干涸的百河给下满了不说,还引来了水灾,这一次的水灾空前的惊人,

把整个村子都给淹了,死了几十个人。我因为吊在树上躲过了一劫,不过我没有庆幸,

而是激动,因为我知道这水灾是师傅引来的,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向着我的,

肯定是在为我而报复村民。要说这水来得快退得更快,活下来的村民们把我放了下来,

他们哪里还敢对我不敬,但是从那之后师傅就消失了很久。我每天都在村口等着他,

可一连等了四年他都没有回来。眼见我就要到二十岁了,这让我心急如焚,

心知师傅要是再不来,自己肯定是必死无疑了。村民们非常的高兴,

还在村里举行了祭天仪式,这次虽然用的是牲畜,但让我的心里很不舒服,

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巴不得我死。越是往后,他们做的也就越过分,甚至还找来外村的风水师,

说是要给我瞧块地,让我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在害人害己。

那风水师也不知道真有本事还是故意刁难我,说师傅的宅子就是一块上等的阴宅,

要十二童男用天锹来挖,必须挖一丈三尺深,少一分都不行。

在风水师的指挥下村长叫人把宅子推到了,我根本阻止不了他们,只能干着急。

可就在十二童男准备下天锹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夷为平地的宅子竟然冒出了百河的石碑,而且分明是自己钻出来的。这一次石碑上的字变了,

竟然预言了一年之后的事。说那时天生异象,无根之水倒灌苍穹,

所有村民的魂都会成为七彩蟒的养料,它将化形成龙,直上九霄。看到这些内容,

别说是那些村民了,就连我都被震撼到了极点,不过我的心里更多的是恐惧,

因为我知道村民们绝对不会放过我了。他们由风水师带头,想要把石碑给挖出来,

将我活埋在地下。谁知这石碑竟然没有根,他们挖了一天,也没有看到底,

那坑已经有二三十米深了。村民们惶恐不安,有人向风水师提议,说既然挖不出来,

那就用炸药把石碑给炸了,把我绑在石碑上,一起了结了。在风水师答应之后,

他们就用麻绳把我捆住了,在我的身边埋满了土制炸药,引线拉了十几米长。

除了风水师所有人都退到了百米开外,死死的盯着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对他们嘶吼,

更是把他们的脸全都记在了心里,即便是真的被炸药给炸死了,我变成鬼魂也不会放过他们。

只是在引线被点燃后,我的戾气全都消失了,整个人陷入了无限的恐惧,想着师傅能来救我。

眼见引线越来越短,我知道师傅不会出现了,也知道自己死定了,所以干脆闭上了眼睛。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谁知等了好几分钟,我也没有听到该有的爆炸声,

更没有感觉到火光。村民们是出奇的安静,就像是一瞬间被人扼住了喉咙,

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又过了好几分钟,我实在是好奇的很,就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隙,

也就是这一条缝隙让我看到了难以想象的一幕!


更新时间:2024-05-29 09:42:00

查看完整章节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