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末年,初秋。京城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大门外。
一首匪歌从诏狱中飘荡而出:“十万大山高又高,打把火钳插在腰。哪家姑娘不嫁我,
关起四门把火烧!”二十岁的总旗常风不耐烦的抬起头,
对一名看牢校尉说:“怎么还没把那个广西叛匪头子的舌头割了?整天唱唱唱,
难听到虎子都吃不下饭了!”话虽这么说,常风内心却觉得这首匪歌颇为豪放。
那位叛匪头子比处处谨小慎微的他活得洒脱。常风英俊、高大,
一身飞鱼服更显出他的身份不俗。锦衣卫中,百户才有资格穿飞鱼,配绣春。
常风一个总旗得此殊荣,定是破格恩赏。此刻,他坐在诏狱门口的一张椅子上。
他的面前是一条名叫“虎子”的狗。虎子的面前摆着一个铁盆。铁盆里的狗食奢华而又稀奇,
是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着薄如蝉翼的银箔。银箔在医理中,
人食有安神、镇惊、定痫的功效。给一条狗吃未免太过奢侈。
常风摸着虎子的脑袋:“快吃吧。吃饱饭,一会儿好跟着我干活儿。
”常风在北镇抚司专门负责抄家。他是典型的没落勋贵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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